莆田第五中学2023年秋季学期收费校长公告
浏览次数:    时间:2024-01-09 16:08:43

根据莆城发改〔201984号、莆城发改〔201989号的文件精神,2023年秋季,本校对学生收取学费、住宿费、课本费。学校遵循“按时发生、据实收取、不得盈利、及时结算、多退少补”的原则,单独记账,分项核算,在学期末及时结算并向学生及家长公布,在每一学期结束前予以结清。

本学期各年段收费项目和标准,现公告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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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学期收到学费8893800.00元,住宿费699580.00元,课本费470097.60元。学费、住宿费全额上缴财政,课本费据实支付给福建新华发行(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莆田分公司,无结余。


附件:莆田第五中学2023年秋季学期收费校长公告(收费情况).docx


 

校长:施银辉

莆田第五中学

二〇二四年元月九日


编辑:吴圆方 处室审核:崔专 校级审核:梁宏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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