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将市教育局《关于做好中小学生参加学科类校外培训和公办在职教师校外培训机构兼职任教情况排查摸底工作的通知》(莆教人〔2018〕33号)转发给你们,请各校务必高度重视,学校主要领导亲自落实,职能部门具体负责,具体经办人认真填写,确保排查摸底工作按时完成:
一、组织学习。学校领导及有关经办人员要认真学习闽教师〔2018〕19号文件及莆教人〔2018〕33号文件精神,并把文件精神传达至所有教职工。
二、认真排查。对中小学生参加校外培训机构学科类培训和公办中小学校在职教师到校外培训机构兼职任教(2016年1月以来)的情况,开展排查摸底工作,要求对全市所有学生和教师逐一排查摸底,确保排查摸底的全面性和准确性。
三、填表事项。根据相关表格填写要求认真填写(注意表格下方“备注”要求)。
1.《小学生参加校外培训调查表》:指导本校所有学生填写、家长签字,学校统计后留存备查。没有参加校外培训的学生可在表中“总科目数”填“无”。
2.《中小学生参加校外培训情况汇总表(学校用表)》:各学校汇总统计本校学生参加校外培训情况;“主要培训机构情况”(本校参加学生数超过20人),根据本校学生参加校外培训机构情况汇总认真填写(可参照前段区食药监局有关“小饭桌”统计情况)。
3.《莆田市公办教师从事校外机构兼职或办班情况登记表》:指导本校所有在职教职工填写(含近三年违规被处理教师情况),学校统计后留存备查。没有从事校外机构兼职或办班情况的教师可在表中“无上述各种情形”栏打“√”。
4.《近三年公办中小学校在职教师校外培训机构违规兼课情况统计表》:根据排查摸底情况(含近三年违规被处理教师情况)统计汇总。
四、上报要求。
1.上报材料:包括《中小学生参加校外培训情况汇总表(学校用表)》及《近三年公办中小学校在职教师校外培训机构违规兼课情况统计表》纸质一份及电子文档;
2.上报时间:5月11日前,纸质材料送区教育局办公室(307),电子文档发邮箱cxqjyj888138@163.com。
点击下载《莆田市城厢区教育局关于做好中小学生参加学科类校外培训和公办在职教师校外培训机构兼职任教情况排查摸底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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